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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音:上帝的大能,上帝的义,我们的荣耀
The Gospel: God’s Power, God’s Righteousness, Our Glory
罗马书Romans 1 :16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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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文
13 弟兄们,我不愿意你们不知道,我屡次定意往你们那里去,要在你们中间得些果子,如同在其余的外邦人中一样,只是到如今仍有阻隔;
14 无论是希利尼人、化外人、聪明人、愚拙人,我都欠他们的债,
15 所以情愿尽我的力量,将福音也传给你们在罗马的人。
16 我不以福音为耻,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,先是犹太人,后是希利尼人;
17 因为上帝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,这义是本于信,以至于信,如经上所记:“义人必因信得生。”
18 原来上帝的忿怒,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、不义的人身上,就是那些行不义,阻挡真理的人。
19 上帝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原显明在人心里,因为上帝已经给他们显明;
20 自从造天地以来,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虽是眼不能见,但藉着所造之物,就可以晓得,叫人无可推诿。
经文大纲 Outline of the Passage
1.保罗的三重心态 (8-15) :
Paul’s Three-fold Mindset:
n 为罗马的教会感谢 (8) 。He thanks God for the church in Rome (8).
n 切切的想见 (11) ,定意 (13) 要见罗马的教会 (I am eager)。 Eager to see them.
n 欠债 (14) (I am indebted)。欠债的意思,是保罗是受托的人;基督把福音交托给他,因此他欠债,必须传这福音。Indebted to the Romans: “indebted” in the sense that Paul has been entrusted with the gospel, he must deliver the gospel.
n 情愿尽力量传福音(15) (I am determined)。 Determined to preach the gospel.
2.保罗的福音:福音是上帝的大能:上帝显明祂的义 (16-17)。
Paul’s Gospel: the Gospel is the power of God: God reveals his righteousness (16-17).
n 祂的“义”在福音里被显明 (1:17; 3:26)
The righteousness of God is revealed in the gospel (1:17, 3:26).
n 《罗马书“中的“义”,不是指上帝的属性,而是:“一位公义的上帝,如何使不义的罪人成为义人的公义的方法/计划” ( = 救恩计划) 。
The righteousness of God in Romans is not so much God’s attribute of righteousness, but rather “the righteous way in which a righteous God makes unrighteous people righteous”, in other words, God’s plan of salvation.
3.保罗的福音:上帝显明祂的忿怒 (18-20)。
Paul’s Gospel: God reveals his wrath (18-20).
n 上帝藉着被造之物向人启示:上帝是“明明可知的” (20)。
God revealed himself through what he created: God “may be known.” (20)
n 上帝在人心里向人启示:“人所能知道的” (19)。
God has revealed himself to men/in men. (19).
n 叫人无可推诿 (20)。 Man is without excuse (20).
n 可是,人阻挡真理 (18) : 压抑心中的,自然界的启示 (18)。
But man hinders/suppresses the truth (18): truth in nature, truth in himself.
n 人不荣耀神上帝,不感谢祂 (18, 21) , 反倒敬拜偶像(22-23)。
Man does not glorify/thank God (18, 21), but worships idols (22-23).
n 因此,上帝的忿怒从天上显明 (18) 。
This is why God has revealed his wrath from heaven (18).
信息大纲 Outline of the Message
1.我们生命的使命是什么?
2.我们有没有从上帝来的信心 (confidence),面对世界的知识和权势,而不以福音为耻?
3.我们怎样对待福音朋友?
4.我们体会上帝的忿怒吗?我们敬畏上帝吗?
经文解释
1:16“我不以福音为耻。”
虽然福音对知识分子来说是“愚拙”(例如:希腊哲学),保罗认为他所传的信息是“上帝的智慧”(林前1:22-25,30)。
虽然福音面对世上有权有势的(例如:罗马帝国),保罗却相信,福音是上帝的大能。
保罗并不以上帝的救法为可耻的。
1:17“上帝的义”。
保罗为什么不认为福音是可耻的呢?
因为福音是上帝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。
为什么保罗说,福音是上帝的大能呢?
因为在福音里,“上帝的义”被彰显出来。
“上帝的义”是《罗马书》最重要的观念之一,甚至可以说,是全书的主题。
罗3:21“但如今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,有律法和先知为证。”
罗5:19“因一人的悖逆,众人成为罪人,照样,因一人的顺从,众人也成为义了。”
罗10:3“因为不知道上帝的义,想要立自己的义,就不服上帝的义了。”
“上帝的义”的意思:
上帝的义是否只上帝的属性?当然,公义是上帝的属性:
n 上帝自己是公义的 (3 :26) ;
n 也是恩典的上帝 (祂称信耶稣基督的人为义) 。 (3:26)
《罗马书》中“上帝的义”,是只上帝的计划(比较适合解释罗1:16-17):
n 祂的“义”在福音里被显明 (1:17; 3:26)。
n 这个“义”是:“一位公义的上帝,如何使不义的罪人成为义人的公义的方法/计划” ( =救恩计划) 。 这是罗马书里“义” 最常的用法。
(“The righteousness of God is the righteous way, in which a righteous God makes unrighteous people righteous.” John Stott)
上帝的义,藉着基督的义显明。
(一)基督的义归算给信祂的人。
上帝将基督的义归算给信基督的人;这完全符合上帝自己公义的本性:祂是公义正直的审判官(2:15-16)。
(二)上帝藉着祂儿子耶稣基督的死,称那些真正信靠耶稣基督的人为义。(罗3:21-26,5:10。)
“上帝的义”,是藉着信心所得的义 (righteo usness…through faith/righteousness of faith)。
罗3:22“就是上帝的义,因信耶稣基督,加给一切相信的人。”
罗9:30“…那本来不追求义的外邦人,反得了义,就是因信而得的义。”
罗10:6“惟有出于信心的义如此说:…”
1:18 “上帝的忿怒”
上帝是一位公义的审判官。祂恨恶人的邪恶,也必向犯罪的人施行他们应得的惩罚。
1:18“不虔、不义”:
先后次序可能重要。向上帝背叛(宗教的偏离),结果是道德上的败坏(道德的偏离)。
1:18“就是那些行不义,阻挡真理的人。”
阻挡:suppress,压抑的意思。
事情不是:人寻找真理而找不到。
而是:人清楚的领受了真理(显明,20节),而故意阻挡真理的影响力。
因此:人没有藉口(无可推诿,20节)。藉口 = “不知道真理”的藉口。
1:19-20“上帝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原显明在人心里,因为上帝已经给他们
显明。自从造天地以来,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虽是眼不能见,但藉着所造之物,就可以晓得,叫人无可推诿。”
上帝的自我启示是普遍的 (universal):祂向全人类启示。
上帝的启示是不断持续的 (perpetual):“自从造天地以来”。
上帝的启示是清楚的 (perspicuous):“显明”- “clearly perceived” (ESV)。
上帝是眼不能见的,永恒的,大能的主。可是,“藉着所造之物”,上帝的本 性向人显明了。不能看见的上帝,藉着眼能看见的事物,显明了自己。
上帝的具体地启示了自己,在宇宙历史中 (concrete)。
因此人无可推诿。
上帝向人的启示,足够 (sufficient) 给人对祂、 对永生有知识。上帝向全人类自我启示了:透过受造之物; 及在人心里。因此人本身就是上帝的启示,人身上就有上帝的启示。宇宙也充满了上帝的启示。全人类都知道上帝:普遍启示;叫人无可推诿。
人类堕落之前,这启示带有权威,足够让人认识上帝,并是清晰的。堕落之后还是一样:普遍启示带有权威,足够让人无可推诿,也是清晰的。不同的是:人堕落后不断地阻挡真理,压抑真理(罗一18)。人心里黑暗,世界的神撒但使人瞎眼了。(林后四4),所以人不认识上帝的启示,也不能认识。人不认识上帝,因人不愿意认识祂。
编辑录入:
B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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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
林慈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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录入时间:
2/16/2006 12:20:00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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